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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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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4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律类、计算机、文秘类专业优先; 4、要求驻马店市常住户口(含所辖县、区),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之间;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6)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准备完成后请发送至邮箱:ycqfyzzbrs@163.com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1张。 4、报名者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请登录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官网主页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察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入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1张前往面试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变,对考核合格者,由法院统一安排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及驻马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参加考试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考咨询电话:0396-2826385 监督电话:0396-2160102 附件: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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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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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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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驻马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自2022年1月10日起,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通过线上立案、远程开庭、电子送达、远程申诉信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 一、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请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交费等相关诉讼事务。 二、采取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如需递交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提倡通过线上调处纠纷。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多元解纷”或PC端(http://tiaojie.court.gov.cn,谷歌浏览器)在线申请调解纠纷。 四、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等,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进行办理诉讼事项。 五、网上信访。请登录http://ssfw.mmshny.com/或者百度“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入到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页面,登录后在首页左侧栏目下找到“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申诉信访。 电话信访。有专人值守电话接访,请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拨打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电话:0396-2887291。 邮件信访。请将信访申诉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路东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本院将认真负责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0日 附:诉讼服务电话:12368 执行立案:0396-2826155 民事立案:0396-2826091 网上立案:0396-2826092 行政立案:0396-2826097 再审立案:0396-2826093 诉前调解:0396-2826160 诉讼费办理:0396-282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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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因原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较小,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现代化诉讼需求,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更全面的需求,立案庭、执行局现已搬迁新址,相关业务请到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新址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盘龙山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万博林地海湾西门南侧)。 2、立案庭联系电话:0396--2826091 / 2826092 执行局联系电话:0396--2826113 / 28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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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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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河南省省级以下法院非税收入管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前来驿城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请将诉讼费、罚没款缴入以下新的收费账户: 户 名: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9381 8012 0111 0028 60 缴费方式:支持转账、网银、电汇、微信、支付宝(花呗、信用卡等)扫码支付。 缴费地址:本院立案大厅(1)、(2)号窗口。 原驿城区非税收入专户、驿城区财政局诉讼费专户(农商银行)同日停用,望社会各诉讼群体谨慎缴费,以免因缴费账户错误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诉讼困难。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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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将驿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法院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尽早与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最高法院和市信访局通知精神,在疫情阻击期间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关闭期间向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缴费等事项,可通过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查询咨询及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或邮寄信件办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四、执行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延期。驿城区人民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前往法院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明做好登记,并配合我院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六、疫情防控期间,驿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充分保证防护到位的前提下,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部分审判、执行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我们的诉讼服务不会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会变! 正常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措施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立案服务、申诉信访窗口:0371-12368 0396-2826325 0396-2160105 刑事审判庭:2160047 民事审判第一庭:2160087 民事审判第二庭:2160092 综合审判庭:2826503 朱古洞法庭:2826597 关王庙法庭:2160151 水屯法庭:2160198 香山法庭:2160161 蚁峰法庭:2826595 胡庙法庭:2160177 板桥法庭:2160166 执行局:2160017 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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