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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直播唱“双簧” 引诱“大哥”花冤钱 淇县法院从严从快审结一起十八人电信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3-01-12 09:50:33


        近日,淇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高某等十八人电信网络诈骗案,高某伙同他人设立公司,招聘男女主播结对实施诈骗,诈骗总金额达五百万元。

        该案因被告人众多,被害人遍及全国,社会关注度较大,为保障庭审高效有序进行,淇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配强审判力量、适度提前介入、深入研判案情,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26日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法庭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次进行查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听取了控辩双方充分发表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杨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投资设立某直播公司实施诈骗,以公司名义购买手机、电脑和直播声卡等设备,招揽女性作为主播,招聘男性作为运营人员,组建直播团队,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直播进行诈骗。诈骗团队下设诈骗小组,每名女主播搭配一名男运营为一组,女主播和男运营同时使用公司规定的同一个微信账号相互配合进行诈骗,女主播负责在抖音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进行直播,男运营以女主播身份在同一直播间,针对进入平台直播间的“大哥”,根据诈骗话术引诱“大哥”上钩,骗取“大哥”信任,随后进一步将“大哥”引流至工作微信号。诈骗小组根据“大哥”的居住地址,使用苹果手机上的某定位助手app软件进行虚假定位,谎称与“大哥”为同城人员或距离较近的区域,以暧昧聊天、虚构同城位置等形式,骗取“大哥”刷礼物,共计诈骗被害人共计500余万元。

        庭审后,面对40余册卷宗,合议庭成员克服困难和压力,加班加点,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核对,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撰写裁判文书90余页,最终一审对高某等1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刑罚,追回赃款一百多万元。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20天的时间。

        2022年以来,淇县法院在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注重源头治理,突出判后释法、判后宣教,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法庭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9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撰写、转发防范电诈信息51篇。结合“三查三提”护民安等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入户走访分包社区居民,普及预防养老诈骗、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常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反电诈意识,切实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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