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肖培表示,受贿和行贿是一体两面,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行贿人员6.3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行贿人员3.6万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实行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通过限制企业资质市场准入等,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10月19日,新华网)
自加大反腐力度以来,对贪腐官员的查处和惩处日趋严厉,不少为官不廉者受到了惩罚。在反腐倡廉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对促进反腐持续深入,巩固反腐成效,净化社会风气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前,很多人一直将目光聚焦于受贿这一腐败现象上,在鞭策、抨击受贿的同时忽略了行贿的危害性。殊不知,主动行贿、多次行贿、长期“围猎”式行贿对官场生态和反腐工作的负面影响一点也不比受贿小。要知道,这种行贿并不是在索贿下被动的行贿,而是将手握公权力者作为猎物,积极地想方设法用“糖衣炮弹”发起围攻。
加上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现实状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如果一些领导干部严词拒绝行贿者,便可能因得罪人而无法开展工作。正是深喑此道,一些行贿人便肆无忌惮,不断围猎手握公权者。正所谓“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有缝的蛋要叮,没缝的蛋创造缝也要叮”。部分落马官员在忏悔中将自己的堕落归结于朋友圈太乱、自己被朋友拉下了水,也说明腐蚀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行贿恶化官场生态,应受惩处。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仍停留在对行贿者从宽处理的层面上,不仅法律规定较为宽泛,设置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款。且实践中,出于严惩受贿的考量,以对行贿人的宽大处理换取其主动配合,进而突破案件。该做法看似严惩了贪腐,在个案上取得了成就,但长远来看放纵了行贿,甚至使行贿人尝到甜头,进而前赴后继地大肆行贿,不断“围猎”腐蚀公权力。可以说,对行贿现象的“放纵”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行贿人的鄙陋行为,侵蚀着反腐制度的肌体。
要知道,受贿固然可耻,行贿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被勒索而行贿的,有多少主动行贿者不是怀着投机心理拉拢腐蚀受贿者的?“有缝鸡蛋”该鞭挞,“专叮有缝鸡蛋的苍蝇”也必须拍,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正是被行贿者拉下水后,无法收手,逐渐蜕变为“巨腐”的。此外,不排除一些行贿者利用“免死金牌”,以先行自首告发、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来要挟受贿者“继续合作”,谋取非法利益。这导致一些公职人员“上了贼船难下来”,这将是一种很可怕的情形,势必加以改变。
纵观其他国家或地区,对行贿行为的惩处都非常严厉。如据媒体报道,留学生李某在英国巴斯大学读研究生期间,因学位论文没有及格,想用5000英镑换取及格和毕业,但遭到教授拒绝,李某因意图贿赂而被判一年监禁。2015年2月份,一大陆青年在香港进行驾考路考时,因送500元红包给考官而被捕,后该男子接受香港廉署调查。
正如有专家说,严惩受贿却又宽纵行贿,如此反腐跟开着水龙头拖地毫无两样,受贿者落马,行贿者免责,只会造成负向激励,侵蚀反腐制度的肌体。因而,受贿与行贿作为一根藤上结出的“并蒂毒花”,必须共同查处,构建各种约束机制让行贿者承担高昂成本,进而构建让官员不敢腐、不想腐,让民众不敢围猎公权的风清气正环境,使公权力处于健康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