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司法廉洁问题进行监督,柘城法院在上级法院的要求和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在每一个办结的案件报结时向当事人发放案件诉讼(执行)廉政监督卡,让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工作进行监督,从而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和公开裁判,使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柘城法院在廉政监督卡上明确标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被监督人、监督意见的反馈方式以及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网站地址等,当事人一目了然 ,由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的廉洁行为和工作作风等18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并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网站。廉政监督卡由立案庭向起诉的原告或申请人发放,案件承办部门确定承办人后,再由承办人向被告或被执行人发放。当事人在案件结案是填写监督卡,邮寄到柘城法院监察室。
廉政监督卡制度的实行,是为了畅通当事人的监督渠道,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从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大大提高了柘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