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路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院工作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审判权利的专门机关,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运用法治方式做工作,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工作能力,推进审判权的公开、公正行使。
首先,遵照党依法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把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
法院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党对法院的领导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对于党的领导重点应该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等,统一思想,保证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正确的实施,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干预案件办理、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各种干扰要坚决排除,为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行使提供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法院工作的定位,切实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行使审判权,履行好法院党委(组)的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领和指导法院工作的进行,把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审判权的行使,提升法院的工作能力。
其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用法治保障社会平安建设
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政策和法律精神,既对违法犯罪形成威慑,又要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和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在用法治保障社会平安建设中,对于惩治违法犯罪,要做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证据规则,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用法治思维的方式对待案件的处理,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改进法院工作的地位,提升工作能力。
第三、依法预防化解矛盾,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的良好秩序
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宏伟目标,法院工作更应该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只有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纠纷,才能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最终形成良好的依法办事的风气和秩序,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对于非法手段干扰法院工作的,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要依法处理,一定要承担相应的代价。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依法推进法院工作能力的提升,不仅仅要遵照党的领导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如何行使好审判权,做到公正、公开的办理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法院工作也进入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这就需要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进行,提升法院工作的能力,能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否善用法治方式,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