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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柘城法院分析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13-10-22 10:52:17


            从2011年开始,我院实行审判流程网上管理,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管理、统计和考评,对我院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审判流程管理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和总结,目的在于推动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我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我院承担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为审判管理办公室,因该部门仅2人,且承担了全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评查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大。并且我院尚无专职网络管理员,仅由一名行政科的干警兼任,因承担的工作较为繁杂,加之不是对口专业出身,导致在解决软件问题上力不从心,信息系统出现问题时经常不能得到及时快速的解决。

            2、对审判流程管理认识不足。我院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即全院所审理的案件程序全部通过审判流程在电脑上显示出来,在施行中有的法官对审判流程管理不理解,认为网络上的录入工作与书面形成的卷宗材料,属于增加了更多无谓的工作量,因此在工作中有消极、抵触情绪,如对案件的适用程序、排期时间任意变更,对有关的流程信息表不予填写等。

            3、我院物质装备落后,技术手段不到位。在审判流程管理当中,由于与之配套的电脑软、硬件设备跟不上(如扫描仪没有配备等),个别法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低,还有个别法官根本就不会操作电脑,许多可以采用信息化管理的事务还在手工操作,重复劳动多,工作效率大打折扣。且因流程中环节多而手工作业易出差错,妨碍了司法效率的提高。

            4、信息录入范围不明确。对审判流程学习不透彻,管理培训不到位,只是对内容比较常见的包括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合议庭成员、送达等进行了录入,其他包括庭前准备等辅助事务和收费退费、诉讼保全等是否录入还比较模糊,延期及扣除审限的具体流程不能正确操作等。

            5、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不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是一项系统性的综合工程,它涉及到诉讼的各个环节,必须有完备的措施和制度,才能保证其高效和谐运作,否则会出现推诿、扯皮、矛盾的现象。比如对审判流程中涉及的各业务部门整合度不高,容易出现环节的脱漏现象,流程事务和执行者不能有效对应,容易出现有事无人管的现象,没有突出质效管理在审判流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不能和质效评估体系有效结合起来。

            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对策

            1、优化审判管理主体。审判管理机构作为审判管理活动的主体,对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好坏起到关键作用。要提高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必须优化审判管理主体。一是优化人员结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的骨干充实到审管办,同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负责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提高机构级别。审判管理机构宜提级设置,管理部门的地位、职权应高于被管理部门。

            2、提高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法官的思想观念要转变,只有法官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公开审判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和管理意识,才能加强审判流程改革,只有思想观念的转变,才能将各种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

            3、要积极开展书记员及审判人员的业务及电脑知识的培训,使新同志能迅速熟悉业务,使工作时间较长的同志不断的更新其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特别对各庭负责流程管理的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集中学习流程管理有关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4、制定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标准,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监督。审判流程管理包括审判过程中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庭前准备、先行调解、庭审、结案、督查、归档、信访等阶段,应以诉讼法为依据,以审限管理为核心,对审判工作各环节的时限层层量化分解,做出具体而不繁杂、合理而又实用的科学完善的审判流程管理标准,对各类型案件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保证案件在合法的审限尽快审结。

            5、建立多元化的奖惩制度。对案件的质量问题,实行错案责任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按本院制订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裁判文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办法》予以追究和奖励,从而激发办案法官的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奖优罚劣的目的。

            总之,审判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法院各部门的相互合作,积极探索审判管理的规律,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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