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肃干警工作纪律,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柘城法院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工作目标,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同时,注重优化司法服务,在审判工作中强化保护群众意识,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得以实现。
一、便民工程。受理案件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在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因情况特殊不能当日立案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在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最迟不得超过7日。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对条件、交通不便的地区,到群众居住地为需要诉讼的群众办理立案手续,对行动不便又无力聘请律师的残疾或老年当事人,根据电话预约申请,派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二、阳光工程。狠抓审判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各审判庭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及时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是非分明、程序公开,将公正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每一环节,不断满足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认真审查当事人的各项诉求,最大程度的满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和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旁听。
三、廉政工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认真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狠抓廉洁司法、公正司法不动摇,从严治院不护短,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
四、文化工程。狠抓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素养。采取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各部门分组学习等形式,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增强了改进作风的自觉性;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该院通过实施以上四项工程,较好地解决了干警在学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了法官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队伍的作风建设,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