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干警现场监督下,被执行人曹某通过微信转账将案款21000元支付给申请人,随着申请人耿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柘城法院又成功执结了一件执行案件。
原告耿某与被告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柘城法院于2018年公开审理后判决被告曹某给付原告耿某借款21000元,但被告曹某不仅没有按照判决时间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欠还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曹某拒不到法院,也不报告财产情况,柘城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并了解情况。执行干警找到曹某时,曹某坚称自己没有钱,还称自己生活都成问题,拒绝配合执行。
在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对曹某进行搜查,发现其微信明细交易频繁,并且有多笔较大的交易金额,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并表示再不履行,便要对其实行拘留强制措施,执行干警让曹某查看柘城法院微信执行小程序,曹某查询到自己的照片、家庭信息等被公开悬赏觉得很是震惊,最后,在法律的威严面前,其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自己的错误,经过与申请人的沟通,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将案款21000元支付给申请人,双方签字确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