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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职尽责护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 —— 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优秀陪审员王洪占

          发布时间:2022-06-08 11:54:21




            自2019年7月15日作为内乡县首批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的近3年来,王洪占同志先后参与了82次案件审理工作,从最初的一知半解,无从谈起,到现在越来越熟悉庭审流程,逐渐明白法官在刑事案件中如何量刑,在民事案件中如何分辨矛盾焦点。特别是能恰当行使本职职责,为有关案件审理做出了贡献,赢得了院领导及各办案法官的信赖和好评,不仅荣获“优秀陪审员”称号,而且代表陪审员参加县纪委在法院召开的学习整顿座谈会,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些成长进步,这些荣誉获得,都离不开王洪占同志对陪审工作的热爱和辛勤付出。

            一、勤勉好学,做一名懂法、用法的优秀陪审员

            参加陪审工作后,王洪占深深感受到,仅有丰富的社情民意知识远远不够,必须具备基础的法律法规常识。为此,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人民陪审员法》更是进行深入研学,逐款逐条学习,力求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如此,他还特别注重形势发展,对新颁布的法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以及《人民法院报》“《法官直播间》”栏目、“订阅号消息”中有关内乡法院的专题报道,都十分关注、努力学习,这使他迅速掌握了法律法规知识,陪审能力明显高于其他同事。

            二、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积极参与案件陪审

           “我答应了去做这个工作,那我就要认真对待它。”近三年来,王洪占同志从未缺席过需要他参与的庭审现场,无论在酷暑难耐的盛夏,还是三九严寒的冬季,他都是随叫随到。现在各庭都形成了共识,“王洪占好使”!在疫情严重时,别人抽到了签都推辞了,他总是毫不畏惧、毅然参加。他哥哥因车祸去世,唯一的女儿也远在他乡,在急需他帮忙料理的时候,接到刑庭的陪审电话,立马安排别人打理,自己参加了陪审。他爱人患病,孩子们都不在身边,正是需要他照顾的时候,接到陪审电话,他依然请亲戚帮忙照顾,毫不犹豫参加了陪审。个别亲戚不理解,劝他放弃,但他总是说:“既然当了人民陪审员,行使人民赋予我的权利,就要无怨无悔,忠实履责。”不仅如此,多次在个人事务与陪审发生矛盾时,他都是宁可晚办或不办自己的事,也不误陪审工作。有一次,民一庭三次抽签对象都拒绝了陪审,当书记员无奈给他打了电话后,他虽已出门离家十多公里了,却立即调转车头,不仅自己按时参加了陪审,还帮法庭动员了另一名陪审员参加,使案件如期顺利进行。

            三、把握角色定位,加强司法办案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王洪占深深热爱着这份陪审事业,他总是勤于钻研探索,不仅对庭审流程了如指掌,而且对各类案件特点、焦点、疑难点也掌握透彻,特别是他能充分利用人民教师的身份优势和资历深、社会经验丰富等有利条件,有效地服务于案件审理。

            2019年12月23日,王洪占刚走到审判庭门外准备参加陪审,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王叔,求求情,帮我减轻点罪。”王洪占扭头一看,原来是老部下的女儿,他一愣,询问道:“你咋了?叫我帮忙。”对方说,自己在当出纳贪污18.6万元。当时,王洪占既震惊又同情,这姑娘的父母一个是老实巴交的退休工人,一个是教育界有名的“老黄牛”,夫妇二人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儿,从小就是人人称赞的懂事有礼貌的孩子,没想到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令人痛心又惋惜。他毅然回绝,当场给对方上起了思想教育课,劝导她抱着对家人、对自己前途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减刑不是目的,说情更不可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才是正确的选择。后来在庭审中,小姑娘痛哭流涕,叙说了自己受客观便利条件和他人影响,年幼无知,没把握好自己,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理,王洪占总是主动担起调解的责任,设身处地、耐心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湍东法庭一起宅基地纠纷庭审案中,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焦点唇枪舌剑、气氛异常紧张。见此情景,王洪占将双方分别拉到一边,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同时借用清代年间邻里之间因为房基地的问题引发的“六尺巷”的典故,引导双方以和为贵,相互礼让。经过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平心静气的坐下来,共同商量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案件顺利了结。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争着要请他吃饭,都被他婉言谢绝了。

            在参与陪审过程中,但凡遇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王洪占总是利用自己做过教育督导专干和法律宣导员的自身优势,在庭中、庭下向他们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部分被告人在他的心里疏导和教育下,从不认罪到认罪,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从而促使一些疑难案件很快得到了结。

            一次,内乡某超市与内乡市场管理局因超市出卖11斤有毒韭菜,盈利14.19元而被罚款3万元的纠纷案件,超市当事人和市管局法人代表因罚款金额争论不休,互不相让。为了解卷宗以外的情况,他多次以顾客身份到原告超市购买东西,多方打听,了解到原告超市经营惨淡,已濒临倒闭,并将所获取的信息及时主动反馈给主审法官。在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合议量罪时,合议庭成员也产生了分歧,各持己见,一方面认为,食品安全大于天,一定要狠狠处罚超市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持原判,另一方面则认为,超市也不容易,销售量小,而且盈利只有14.19元,应该免于处罚,进行说服教育就行了。这时,王洪占发言了,他兼顾市管局的相关政策法规,又根据该超市的规模大小和经营状况以及当事人家境困难等实际情况,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折中观点,建议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决定。最终,合议庭采纳他的意见,判决变更处罚数额三万元为一万元。这样的处理结果,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年来的陪审工作经历,使王洪占对这个岗位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他逐渐练就了过硬的素质,对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有了更深切的了解,对司法公正有了新的理解。他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王洪占深爱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因为他知道,职责所系,重于泰山。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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