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有力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洛宁法院开展集中腾房行动,两天内执行三所房子:两所房子腾房完毕,另外一所房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与法院联系,保证五日内自主腾房完毕。法院执行干警用高效率、强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行动前一天
执行指挥中心制定执行预案,明确腾房案件及各项环节负责人、规划路线,并向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检察院干警发出邀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此次腾房行动顺利进行。
行动开始
执行局全体干警、三辆警车在法院办公楼前集结完毕,总指挥执行局局长石红民作出发前最后动员,县政协委员席文君、焦文岳,县人大代表代丽霞、程利锋,检察院干警霍仙杰、赵国辉、李新参与监督、见证执行,确保两日腾房行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从案件立案执行开始,你们执行干警为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我们都看在眼里,也终于理解案件并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样的,每一步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程序进行,法院的强制手段让我们当事人感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以后一定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洛阳腾房结束后,当事人韦某激动的对石红民局长说道。
“从案件立案执行开始,你们执行干警为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我们都看在眼里,也终于理解案件并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样的,每一步都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程序进行,法院的强制手段让我们当事人感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以后一定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洛阳腾房结束后,当事人韦某激动的对石红民局长说道。
此次强制腾房的三起案件,案由分别为:借款、买卖合同纠纷。由于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的监督见证下,在强制开锁后,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腾空、更换门锁、加贴封条,强制腾房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便于案件后续司法评估拍卖等程序顺利高效进行,尽快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