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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工作苦与乐

          发布时间:2014-11-20 10:13:13


         

         

        文某夫妻二人在经营门业公司时,购买王某压花板,经结算欠王某货款20060元,文某给王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王某多次向文某夫妻讨要欠款,二人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王某诉至法院。经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文某夫妻于判决后五日内偿还王某货款2006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王某拿着判决书去讨要货款,文某夫妻依然不予偿还,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到此案后,我和张松礼法官立即去向文某夫妻送达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三日内履行义务。三天过去后,文某夫妻依然不履行,我和张法官按照法律程序向文某夫妻送达了《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和《对被执行人的义务告知书》,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文某夫妻依然不配合。与此同时,我们去查询了文某夫妻的银行账户,里面没有存款。由于经营不善,文某的门业公司已关门停业,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我们让申请人王某提供被执行人文某夫妻的财产线索,王某也无法提供,执行工作一时无法开展。鉴于此种情况,我们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我们考虑到如果此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那么申请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就成了“法律白条”,法律的公平正义就无法得到体现,不但伤害了申请人的感情,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抱着这种心态,我和张松礼法官屡次去找文某夫妻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开始文某夫妻冷眼相待,爱理不理,后来我们多次打电话和上门见面等方式对文某夫妻讲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讲明利害关系。我们告知文某夫妻如果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他家里有年老体弱的老人,孩子又在外上学,他家老人就没人照顾了。通过多次接触和反复的做工作,文某的态度也渐渐的变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文某被我们执着的精神打动了,对我们说不是不想还钱,是因为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如果一次还清,只能去找亲戚朋友借,家里条件很不好,还要照顾孩子、赡养老人。考虑到文某经济压力确实很大,我们去找到申请人王某,让其作出一些让步,减轻一下文某的负担。听说了文某的家庭状况后,王某也表示理解。后经我们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文某夫妻一次性付清欠款,王某不再追要利息。后来文某夫妻及时履行了义务,此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执行工作虽然很累很辛苦,有时还要遭受白眼和谩骂,但是当我们通过努力去圆满执结,看到申请人露出灿烂的笑容时,一切的辛苦都烟消云散,留在心里的只有自豪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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