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鹤山区人民法院为涉企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繁简分流、简案快执工作机制,仅用三天就顺利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文明司法服务,赢得该企业高度称赞。
2020年3月,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鹤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鹤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由鹤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向其供应混凝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在2020年5月20日之前供应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共5298.69方,总货款为1800441.2元。鹤壁某混凝土公司已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但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只支付三分之一的货款,剩余货款一直口头承诺结账但迟迟不见付款行动。向建设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2022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货款13004441.2元,经鹤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判决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未付的违约金共计1336528.2元。
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鹤壁某混凝土公司迫于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辖区重点企业,鹤山区人民法院及时开启涉企绿色通道,执行干警余警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取得联系,并多次电话沟通案情,向企业释法明理,口头承诺付款却不见实际结账行动,对自己对合作方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法定代表人李某不仅要面临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和罚款等司法强制执行措施,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势必受到黑名单的影响,一次不守诚信将丧失上百次的合作机会,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但是主动履行可以获得法院颁发的主动履行证明书,不仅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也可以得到同行企业的信任,发挥正向激励效果,赢得市场获得成功。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错误,主动配合法院,安排公司会计履行了判决确定义务,维护了企业信誉。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近年来,鹤山区人民法院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立足点,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项执行攻坚行动,最大限度缩短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激发企业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