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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群众办实事】劳动工伤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2-12-23 16:28:47


        近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者致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河南某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法律的威慑下一次性结清申请执行人呼某某各类补偿款25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呼某某受被执行人河南某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雇佣,在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工业园区工作。2021年6月25日,呼某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因病情较重需住院治疗,就受伤后的相关费用与河南某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争议,遂呼某某将该公司诉至鹤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河南某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赔偿呼某某误工费、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呼某某向鹤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案件承办法官戚秀丽依法向被执行人河南某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名下财产线索。由于处于疫情防控开放初期,承办法官戚秀丽利用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沟通协调,向他们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建议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经了解,该公司因为市场、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一时陷入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拿出大额赔偿款,本案的执行陷入僵局。为了打破执行僵局,承办法官戚秀丽仔细梳理案情,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向申请执行人呼某某说明目前该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履行能力。最终,在承办法官戚秀丽耐心释法下,申请执行人呼某某自愿放弃部分执行款及利息,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将剩余的25万余元赔偿款全额支付。案款到法院账户后,我院立即通知呼某某前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该案也得以圆满化解。

        在疫情防控开放初期阶段,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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