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管城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方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善意文明执行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执行人员要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意识。
我院现已印发出台了《执行分权和科学运行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提升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的通知》等规定,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助力执行工作新发展。
高效便捷执行立案
提升文明执行质效
我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杜绝故意拖延立案、限制立案。当事人可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平台等申请执行立案。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法院主动核实裁判文书生效情况。
我院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用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通过对案件分段、分权、分流办理,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分段执行、集约高效办理执行案件。2022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执行活动,在集中执行活动开展当日,执行完毕10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2022年8月,某晋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某置业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案件涉外省企业,及时通过涉企绿色通道,当天审核、快速立案、快速分案,于一周内执行到位49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稳妥化解重点案件
多手段强化善意文明
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审慎、善意、稳妥执行涉企案件,将保企业、保经济主体贯穿于整体执行工作中,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执行当事人必要生产生活的影响。财产查控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在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变价财产实际情况,适当采取直接变卖或强制变卖等措施;准许查封财产置换;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渠道;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系统,案款到账后且无争议的,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及时发还给执行债权人,部分案款有争议的,先将无争议部分及时发放。
强化执行案件公开
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将立案、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到账、限制消费、纳入失信等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通过移动微法院、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告知申请人,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
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公开执行人员联系方式,公布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执行信访举报电话等,畅通执行信访案件接访渠道,推动执行信访案件实质化解;高度重视涉企案件中关于财产保全、款物处置中的风险预警,发现有引发群体性、突发性等涉稳或重大信访可能的,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联等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法律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执行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活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