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方案
按照省市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扎实推进以评促改,补短板、强弱项,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郑州中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我市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整改提升内容
(一)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案件诉前调解适用率达到60%以上,诉前调解化解成功率达到15%以上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主动融入地方诉源治理体系,形成纠纷矛盾化解合力;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案件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分流案件,在源头化解纠纷。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五类合同一审案件立案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以内
强化立案管理,压缩立案平均用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大适用“绿色通道”功能。对五类合同案件及时审核,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分案。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提高上诉案件移转效率,五类合同上诉案件移转周期不超过20天,退卷归档不超过30天
管控五类合同案件上诉移转节点用时,加快送达移转节奏,畅通各部门及上级法院沟通衔接渠道,缩短卷宗移转周期。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立案庭及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网上立案率达到100%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依托微法院和诉讼服务网,实现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网上缴费率达到100%
协调打通财政部门、银行、法院网上缴费通道,开具电子票据,且当事人不需要进行任何纸质版形式的跟进或者需要开具盖章的收据。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立案庭、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案均电子送达5次以上
依托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和自建平台,实现民商事诉讼、执行案件电子送达,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优先使用电子送达,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七)压缩案件办理时长,确保五类合同案件法定审限结案率97%以上,一审案件平均办理天数40天以下(其中普通程序审理不能超过50日、简易程序审理不超过30日,诉裁小额程序不超过20日)
加强案件送达、举证、质证、开庭、合议、裁判各时间节点的管控,实现案件良性循环;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强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实现案件良性循环;明确鉴定、评估等节点监管,加快各部门间衔接环节流转,确保案件快速审结;通过周督促、月通报、年考核促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八)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9%以上
12.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关键节点短信提醒,全程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九)庭审直播率达到30%以上
完善庭审直播平台建设,提升审判人员庭审直播意识,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网上开庭率达到40%以上
依托河南网上庭审系统、5G互联网庭审系统及自建网上法庭等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在线庭审。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一)五类合同案件执行依据生效至执行立案期间平均用时70天以下
对接好市中院信息处协调省高院相关部门在办案系统增加案件点击生效时,同步推送督促当事人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信息工作;在裁判文书中添加督促当事人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信息。
牵头部门:审管办
责任部门∶民事各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二)五类合同案件首次执行平均用时80天以下
持续坚持计划结案、均衡结案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五类合同案件的执行,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三)加强执行查控联动
建立完善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党委政府、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格局;加强督促考核,建立执行联动工作考核机制,对失信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以上
坚持效率优先、保证质量、兼顾效果办案理念,进一步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强化执行期限意识,切实提高期限内办案效率。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全面达标
依法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境、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及时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经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按照“终本”结案相关规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六)网拍成交率85%以上
依法依规提高网拍制度支持、技术指导、定价策略、宣传方式水平,提高该项指标值。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七)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100%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财产查控、执行事务、执行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等各项功能。坚持每月执行综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将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指标纳入执行工作绩效考核。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八)执行案件执结率85%以上
加快推进执行团队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整合执行力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确保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有效缩短结案平均用时,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执结率。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十九)首执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0天以下
进一步提升保全率,加大有效财产保全工作力度。加大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办理力度,认真落实中院党组“3万元以下案件原则上不得终本,1万元以下案件不得终本”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执行完毕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0天以下
加强执行立案、线上线下查控、评估、拍卖、执行实施与异议复议及执行异议之诉衔接程序、案款发放等流程节点管控,压缩案件流转时间,提升执行效率。
牵头部门:执行局
责任部门∶执行局、立案庭、行政综合审判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一)执转破移送任务完成数达到100%
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移送材料及各团队之间的分工、配合要详细的作出具体规定,促进执转破案件的高效有序流转。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二)破产案件结案数争取全面完成
加强与中院破产庭沟通协调,指定破产案件由我院审理,避
免出现无案可办现象。向上级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制定相关文件,做到破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加快破产案件办理力度,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创新破产案件办理工作方式,推动破产案件办理稳步进行。
责任部门∶民二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三)破产案件办理用时不超过200天
案件承办团队加大对破产案件业务学习,杜绝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出现。
责任部门∶民二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十四)建立执行合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各业务庭每月按要求报送以下案例∶(1)与地方政府等机构联动开展诉源治理案例;(2)诉前调解成功及时化解矛盾案例;(3)五类合同简案快审案例(审判部门);(4)五类合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例;(5)五类合同简案快执案例(执行部门);(6)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执行部门);(7)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执行部门)
牵头部门:营商办
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
完成时限∶持续性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以整改为契机,解决营商环境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监督指导、提升整改实效。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整改提升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注重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持续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巩固整体提升结果。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集中报道一批我院优化营商环境现金经验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我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