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玩收藏!我们公司生意火爆,所有产品几乎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特别是一款和田玉材质的玉玺,做工精美大气,尽管售价高达19.8万元,但非常抢手。”走进河南省郑州市一家名为某某斋生活艺术馆的“茶馆”内,立即有年轻貌美的“茶艺师”招呼来访的老年人免费品茶,并热情地带领其参观店内的商品。
从邀请老年人到店喝茶到免费领取口罩、水杯、靠枕等小礼品,“茶艺师”一步步与老年人套近乎,套取其经济实力、家庭情况等信息,并据此向老年人推荐保健品或价格高昂的收藏钱币、玉器等,还承诺可以签订回购协议以打消老年人的顾虑,导致不少老年人被骗,其中一名62岁的老人在店内购买的收藏品金额达70余万元。
前不久,河南公安机关打掉了这一养老诈骗团伙,并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这也是河南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的一个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河南省委政法委了解到,河南省平安办牵头成立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由16个单位组成,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黑手屡屡伸向农村老人积攒了一辈子的钱被骗
4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公安局接到反诈平台预警,辖区居民周某正遭遇电信诈骗。民警火速在银行找到60岁的周某时,他正准备将养老用的20万元转出。民警立即上前劝阻,苦劝了很长时间,周某才放弃转账。
原来,周某通过手机接触到一个非法投资网站,对方通过聊天取得其信任,号称投资20万元可在3天内获得6万元的利润,在对方的引导和巨额利润诱惑下,周某深信不疑,准备将自己的积蓄转入该平台。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信息相对闭塞,一些不法分子屡屡将‘黑手’伸向农村老人。”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河南省鹤壁市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老年人被骗案中,受害人达30余人,年龄在66岁至86岁之间,受损金额共计30余万元。这些受害人大多数没有收入来源,生活贫困,希望通过投资挣点零花钱,结果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被骗。
“防癌、抗癌、减肥、降脂,一位卵巢癌患者长期饮用我们的产品后,治好了癌症……××公司研发的‘新型麦苗’既有强大的养生、治病、抗癌功效,还能投资、获息、赚外快,在自己家阳台上就能种。”案发前,在鹤壁市山城区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铺内,几名年轻人向来访的大爷大妈如此推介他们的高新技术产品——“新型麦苗”。
这些老人都是被“进店送鸡蛋、挂面、盐、酱油等礼品”吸引过来的。店员告诉老人,投资一盆“新型麦苗”需要交3000元的质保金,可以签订为期一年或半年的合同,合同期间每盆“新型麦苗”每月返还100元劳务费,合同到期后返还质保金。
“如果担心养不好,可以把麦苗放到我们店里代养,每月的劳务费一分不差地返还给您。”为打消老人们的疑虑,店员还邀请交了钱的老人到位于邻省的所谓生产车间和种植基地参观。如此一来,不少受到鼓舞的老人回家后还追加了投资。
更恶劣的是,一些不法分子还以低价农资为幌子诈骗老人。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公安机关近期就侦破了数起这样的案件。
不久前,通许县的张大爷和老伴在家吃早饭时,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敲门而入道:“现在国家有个政策是补助低价尿素,一百斤一袋的尿素每袋只需40元,你要是感兴趣,就先预付3600元,我把尿素拉过来。”
眼下正是庄稼施肥的旺季,一袋尿素比市场价低100元,张大爷心里一盘算,马上回屋里拿出3600元交给了男子。随后,男子从面包车上拿下两块塑料布交给张大爷,让他先把塑料布铺到地面上防止尿素受潮。可一转眼,该男子就不见了踪影。
就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该县又接连发生了3起同类诈骗案件,骗子利用老年人爱占便宜的心理屡屡得手。
案件占比不高但危害大宣传防范弱侦查取证难
“养老诈骗是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了解到,全省涉及养老领域的诈骗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并不高,不属于突出犯罪,但危害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据介绍,养老诈骗在河南省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诈骗(含电信诈骗和接触性诈骗)等罪名。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五类:
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实施诈骗;打着“国家养老”“慈善帮扶”“养老扶贫”的旗号,利用社交群向老年人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诈骗;
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承诺提供高额回报或分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提前交纳费用,后将资金挪作他用或卷款跑路;
以销售老年产品、免费拍卖、鉴定“收藏品”等名义,打着销售返利、商品回购等旗号,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老年人财产;
以推销养老产品、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通过亲情贴近、情感陪护等手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的“养老项目”;
以销售养老公寓、养老产品、以房养老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其虚构的理财产品,有的甚至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获得资金。
“宣传防范基础薄弱。”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调研发现,多数受骗的老年人为无业群众,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较为单一,精神生活和情感世界较为空虚,对外界各类诈骗警惕性不高,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等手段设置陷阱,使老年人逐渐放松警惕上当受骗。
“在案件侦办中,存在侦查取证难的问题。”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坦言,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有的为熟人、朋友和亲戚介绍,受害人对此缺少心理防备,对于关键性的聊天、转账等记录没有保存,致使公安机关无法顺利锁定犯罪证据。同时,嫌疑人为团伙作案,多数有前科,规避侦查意识强,极大程度增加了办案难度,导致案件后期调查取证困难。
宣传揭露养老诈骗手法“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
“只要接到有关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电话,请及时到社区警务室,或者拨打我的手机,我帮您甄别真假,避免上当受骗。”5月17日一大早,在河南省郑州市学府小区,社区民警孙亚杰给晨练的老人们分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页。
孙亚杰说:“小区里的老人居多,我把他们的子女也发动起来,还与物业、保安、楼长联合起来对社区老年人相关信息逐一登记,‘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他通过在每个楼梯出入口张贴宣传海报和编辑、推送、转发短信等方式,向居民宣传预防养老诈骗常识,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实现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全覆盖。
“宣传发动是首要环节,目的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有效识骗防骗,切实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河南各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养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活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切实加强举报线索接收、转办,加强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上述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均开通了“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设立专用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建长效机制推行业整治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牵头,各行业、各部门共同参与,建立综合完备的保障机制。特别是要与‘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全省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打击、整治、教育、制度“四大成效”,即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在深化行业部门整治中,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网信部门结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民政部门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住建部门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地域分布并不均衡,各地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上述负责人表示,河南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当前重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