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在市环保大厦举行“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屹,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玉明出席仪式并致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峰主持。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自2022年12月29日起,林州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太行山山地生态区5个县市区(安阳市:林州市、安阳县、北关区;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太行山山地是京津冀和华北大平原的天然屏障,太行山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京津冀的生态安全,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落实,林州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作为河南省18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之一,它的设立是适应生态建设需要,满足环资司法需求,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林州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今后的工作中,林州市法院将以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法庭”在审判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环境资源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以公正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太行山山地生态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美丽太行”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注入司法能量。
张屹、吕玉明为“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林州市法院、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